未保持安全距离 摩托追尾作业车 摩托车驾驶员当场身亡
未保持安全距离 摩托追尾作业车摩托车驾驶员当场身亡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柯育超特约记者陈世清通讯员林馨钟玲)1月31日,林某伟(男,23岁)与朋友在一夜宵摊结束饮酒后,在未佩戴安全头盔情况下,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轻便摩托车准备回家,车上还搭载其朋友余某夫。车辆沿海口秀英区金鼎南路自北向南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某酒店路段时,遇到王某能(男,38岁)驾驶的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在前方行驶。林某伟因醉酒驾车未能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导致二轮轻便摩托车前车头撞擦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后尾左侧下端部位。事故造成林某伟头部受伤当场死亡。
事后,经交警部门检测,林某伟属于醉酒驾驶。且其持有的驾驶证准驾类型为C1不可以驾驶摩托车。
海口交警支队查明:此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林某伟醉酒后持C1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轻便摩托车,跟车未保持安全距离而碰撞前车。最终,海口交警支队认定林某伟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能无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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