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公布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巡察整改成绩单
本报12月28日讯(记者蔡佳栩通讯员孙凯)根据省委巡视及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对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及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专项巡察,2018年7月,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12月24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及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全力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问题:责任单位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不够到位
整改: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18年召开15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工作。印发了《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通报市委巡察一组生态文明专项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函》,要求各责任单位牢固树立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理念。制定出台了《海口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2018年度开始对各区、职能部门进行考核。
问题:个别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有所反弹
整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转交海口市的633件群众举报件,已全部办结。2018年开展多次“回头看”督查工作,从市、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对所有中央环保督办案件重点件以及部分非重点交办件进行交叉督查,排查反弹风险。建立海口市环保督察案件管理系统,绘制环保督察整改一张图,实行挂图作战模式,在全市行政区划图上分色标注633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反弹及整改情况,做到动态更新、一目了然、实时督办。
问题: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建设不够到位
整改:印发实施《2018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排查出12个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完成率为100%。成立市区两级工作督查组,对南渡江龙塘和永庄水库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交叉检查工作,推进整治工作。在市政府、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以及各区政府门户网站均设立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及时公布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清单、整治进展情况等,接受群众的监督。
秀英区:汇聚巡察整改成效推动秀英加快发展
问题:生态环境监管人员数量、素质和水平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求
整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区环监局2017年招录4名工作人员,已全部通过了执法专业考试。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2018年以来,举办环保执法人员培训会1次,切实提升环保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业务水平。
问题:运用落实“辖区非建成区取水许可和监督管理”及“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两项审批权限不到位
整改: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事项纳入区政府服务中心窗口受理业务,目前,已完成受理申请办件238件,其中方案审批通过145件,发放《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87件。全面开展“辖区非建成区取水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其中“辖区非建成区取水许可”事项已进入区政府服务中心窗口受理业务,截至目前,已完成5宗取水许可申领发证工作。
问题:未按照规定要求建立水文、水资源信息系统
整改:加强水库水文、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在全区的18宗水库安装雨量仪器,已建海南三防信息服务网(水库蓄水情况系统)及水库水位、雨量测量设施,并按要求逐步推进水文、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全区水库水文、水资源信息通过海南三防信息服务网公开发布。在城镇内河(湖)水文、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全区3条城镇内河(湖)的水环境监测、水质情况通过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开发布。
龙华区:全方位推进辖区生态文明建设
问题: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整改:成立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将生态环保纳入全区重点工作和区委常委会议事范围,强化生态环保工作研究部署,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汇报、不定期开展专题调研。把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和重要考核内容。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纳入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内容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的重要依据。出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文件,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党政同责”传导到位。
问题:违法建筑禁而不绝
整改:建立健全违建“零报告”制度,落实每日“零报告”。严格落实“两违”四级巡控,保持高压打击态势,2018年以来已拆违694宗、17.49万平方米。加强督查督办,2018年以来谈话提醒3人、问责4名防违控违履职不力的村干部、2名城管中队队员。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观摩相关案件庭审,开展“零距离”廉政警示教育,开展“两违”警示教育及作风纪律整顿大会,营造强化作风纪律及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加强群众宣传教育,引导符合报建条件的群众报建。
问题:个别水体治理问题尚未彻底解决
整改:严格按照“截污纳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景观提升”的整体思路和步骤开展治理,基本完成大同沟等10个水体“截污纳管、内源治理”工作和部分水生态构建工程,加快推进剩余工作。金牛湖、东西湖、电力沟主要指标已达地表水Ⅴ类水标准,大同沟、龙昆沟、东西湖、东西崩潭、万绿园人工湖全面消除黑臭。东西湖和大同沟区政府段初步实现“水清岸绿景美”,获广泛认可。全面排查29个水体周边单位,及时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全面清理水体周边禽畜养殖场。严格落实河长制,建立“百姓河长”队伍,建立水体治理共治共享共管新机制。
琼山区:努力转化提升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巡察整改成果
问题:个别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有所反弹
整改:琼山区接办件121宗,其中牵头办件117宗,协办件4宗,已全部办结。由区环保局牵头,再次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核查完成情况。各反馈问题牵头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整改落实到位不反弹。将长期整改事项纳入区委督查工作范围,持续跟踪整改进展,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问题:基层生态文明建设力量薄弱
整改:加大基层网格化监管、执法力度,配备了二、三、四级环境监察网格员46人,调配镇(街)环保站工作事业人员编制20人(目前已在编在岗11人)。有针对性地招聘工作人员,要求报考人员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充实工作队伍专业力量。目前,区环监局工作人员环境监察执法证持证率为100%。加强环保队伍环保业务及执法能力,目前,区环监局共有编制人员16名,持有环境监察执法证人员为16名,持证率为100%。加强办公室人员业务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及省、市环保部门举办的审批、执法等各项业务培训,大大提高了现有环保系统干部职工业务素质,更好承接下放权限。2018年以来,琼山区组织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参加省外、省、市环境监察局的环境监察执法培训10余批次、60余人次。
问题:贯彻落实河长制不够到位
整改:区委主要领导带头开展“河长制”巡查,坚持以上率下,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区河长办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各级河长再次深入学习河长制相关文件、制度,并利用海南河长App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协助各级河长履职履责。通过区政府网站、公示牌等途径,将各级河长名单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针对水体违规养殖现象,各级河长积极对全区范围内水体进行全面排查,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
美兰区:从严从实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问题:个别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有所反弹
整改:针对“新埠岛金水门3家餐饮企业偷排污水、占用河道经营”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于2018年5月13日至14日对金水门水上游船酒楼、银河酒楼水上过道构筑物拆除清理,占用河道的水上餐饮船全部停业,三家餐饮店的污水排放已规范化管理,占用河道的水上餐饮船已拖离。针对“美兰区顺达路一带工厂污水直排”的问题,启动一体化净水站及市政污水管网建设,接纳企业排污,并于2017年7月与葛洲坝(海口)水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建设江东工业园区一体化净水站及管网铺设工程合同,2018年上半年完成了净水站建设和仙月仙河上游1400米污水管网架设。目前,该净水站已于2017年底正常运转,23家排污企业全部完成污水并网工作。
问题:生态文明建设日常监管工作层层递减
整改:认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六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联合指挥部以及六个专项指挥部,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和任务,并扎实推进。加大禁养区整治力度,2018年关停畜禽养殖场22家,禁养区内养殖量逐步减少,引导非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转型提升,向专业畜牧养殖转变。坚决打击非法采石行为,增加对辖区采石坑的动态巡查频次,对非法石场采取断电等打击措施,大致坡崇德村等采石场已停工停产,偷采行为已经得到有效遏制。
问题:基层水体治理工作仍然存在短板
整改:加强对白沙河等沿线市政排水管网的排查,完成白沙河截污管道铺设1400米,建设截流井8座、检查井27个;完成海达路提升泵站施工,白沙河补水方案施工完成,日补水量10000立方米,白沙河的水质和水体流通性得到有效改善。11月中旬,完成东坡湖补水工程,增加水体流动性,有效提升东坡湖水体水质。积极开展日常沿河巡查,发现水质异常及时处置,确保水质稳定。2018年7月至10月,白沙河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V类水;东坡湖、山内溪水体水质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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