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琼山区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15人借外出培训之机公款旅游
南国都市报1月3日讯(记者胡诚勇)日前,海口市琼山区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案例1:重复报销差旅补助
琼山区三门坡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陈文俊把关不严致使三门坡学校教职工重复报销差旅补助问题。2016年,三门坡学校教职工多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复报销出差补助共计5.642万元,陈文俊审核把关不严,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陈文俊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问题。2018年12月,陈文俊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十一级专业技术岗。违纪所得已收缴。
案例2:违规收受礼金虚报差旅费
琼山区三门坡学校会计、报账员吴日平违规收受礼金和虚报差旅费用问题。2015年春节前后,为与吴日平搞好关系便于日后工程款结账,承揽三门坡学校多个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包工头王某先后两次送给吴日平共计1000元。2016年至2017年,吴日平虚报差旅费用共53次9540元。2018年11月,吴日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案例3:借外出培训之机公款旅游
琼山区教育系统罗二平、符传雄等15人借外出培训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0月,罗二平等5人赴安徽省黄山市参加教学研讨会时,擅自延长参会时间、改变行程前往黄山旅游参观;2018年7月,符传雄、罗二平等11人赴新疆乌鲁木齐市参加培训,期间前往西白杨沟、天山等景点游玩,两次共违规公款报销旅游住宿费用11680元。2018年11月,符传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罗二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泽阳、王明军、唐辉明、王萍、陈玉诗、邢定明、秦天俊、吴坤爱、冯所连、黄庞、吴庆森、林世洲等12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小燕受到诫勉谈话问责。违纪所得已收缴。
案例4:违规决策滥发补助
琼山区水务局党组违规决策滥发补助问题。2016年6月,根据琼山区政府文件要求,区治水办从区水务局抽调2人、区环保局抽调1人工作,办公设在区水务局,陈在红兼任区治水办综合协调组组长。经区水务局局务会议决定,2016年7月从下属单位抽调在编在岗人员吴某宁等2名同志参加区治水办工作。同年9月,经区水务局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同意,使用区治水办工作经费向吴某宁等3名抽调干部违规发放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补助63600元。区水务局党组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陈在红作为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区治水办综合协调组组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区水务局党组受到责令书面检查问责,陈在红受到诫勉谈话问责。违规发放的补助款已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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