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撞电动车两人丧生 货车行驶有盲区需当心
本报1月7日讯(记者高潮通讯员宋秋婷)货车司机何某在南海大道一路口右转弯时与一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车主与其妻子死亡的交通事故。近日,何某被秀英区法院判决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缓刑3年。法官提醒,大货车在行驶途中存在视觉盲区导致事故多发,小轿车或电动车行驶时遇到大货车,驾驶员一定要多观察路况,躲避大货车盲区,保证出行安全。
2018年9月7日晚7时许,何某驾驶琼E牌重型自卸货车沿南海大道行至疏港路口驶入右转车道时,正好遇庞某驾驶电动车搭载妻子邱某在道路右侧同向行驶。何某的货车右前雾灯、前保险杠右侧与该电动车车尾部发生接触,电动车侧翻倒地后,货车右轮碾压庞某、邱某身体,造成二人当场死亡。何某当场拨打120、110报警。
经交警部门认定,何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庞某、邱某无事故责任。何某及肇事车所属的某物流公司向被害人的亲属支付丧葬费10万元。同年,何某及物流公司和保险公司与被害人的亲属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物流公司分别赔偿对方经济损失111万元、24万元。被害人的亲属对何某表示谅解。
承办法官提醒市民,大货车视野盲区过大成为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货车前侧、后侧、左侧、右侧均存在盲区,其中右侧盲区是最危险的。非机动车、行人以及小轿车在通过路口时,千万不要抢先超越正在转弯的大货车,尽量离大货车越远越好,莫要从大货车的右侧超车。市民行车途中遇见大货车,不要和大货车抢道,尽量避免在大货车侧面行驶,避免停留在货车盲区位置,过弯道时不要超越大货车,尾随大货车想要超车时要先打开左转向灯,最好先鸣笛或闪一下远光提醒大货车,超车时要迅速连贯一次性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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