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美兰区持续开展禁燃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 愿你不拾人间烟火
本版稿件由记者钟起的通讯员梁崇平刘平文/图
部门行动
没收烟花爆竹1262箱,罚款2.282万元
截至目前,江东新区各镇、公安、工商、安监、综合执法等多部门巡查执法,共检查了181家次的烟花爆竹零售店,没收烟花爆竹1262箱(件),行政处罚2.282万元。通过近期这种不间断、多措并举的组合出击,美兰区烟花爆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有所减少,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加强了节日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为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形势平稳奠定了良好基础。
灵山镇罚没各类规格爆竹200余条
1月18日,灵山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多部门组成的执法队伍在新岛村委会一家超市现场,罚没各类规格爆竹200余条;在琼文路查处一个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点,经清理出1055盒(个)烟花爆竹。据了解,为了彻底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治理环境污染,美兰区各镇街与相关部门强化协作,统一部署,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整治烟花爆竹市场。
三江镇积极探索烟花爆竹替代品
三江镇也要求把开展移风易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推进社会文明大行动结合起来。区机关各单位协调行动,深入到每一家一户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组织开展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情况的大排查活动;积极探索群众易接受的烟花爆竹替代品。
发放各种资料近85000份,张贴海报近15000张
宣传活动
记者从美兰区获悉,该区近期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近85000份,张贴海报近15000张,引导辖区居民选择安全、文明、环保方式庆贺节日,倡导大家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为创造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美兰区传统习俗新办“十不”原则
以下条例主要针对“公期”“外嫁女回乡”等传统习俗活动,要求辖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照执行,倡导市民群众参照执行:
1.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攀比排场。
2.酒席每户不超过8桌,总人数不超过80人。
3.不燃放烟花爆竹,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以各村(居)依法向海口市政府提出申请,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并提前公告具体燃放时间、地点、品种和安全标准等事项,爆竹燃放不超过2000响。
4.不举行低俗化演出互动行为。
5.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准乱堆乱放,严禁倒入河流、海水或水库中。
6.不搞焚烧纸钱等封建迷信活动。
7.不做大规模盛行古军装游行。
8.活动中的“穿仗”、过火海等仪式,不以神明上身、神明显灵等封建迷信内容传播。
9.不以神灵庇护、求财求仕等名义,收取农民百姓的烟酒红包。
10.不搞求签解签等封建迷信活动。
大张旗鼓
记者从海口美兰区获悉,春节将至,为深入推进社会文明大行动,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活动,引导村民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让广大市民、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该区各镇街及相关单位在春节期间将陆续组织开展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爆竹“四个一”宣传教育工作,即至少开展一场宣传活动、印制一批宣传资料、制作一批户外广告、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开展一场宣传活动
在春节前夕,各镇、各街道将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在各辖区内开展至少1场宣传教育活动,以发放资料、骑行宣传、签订承诺书、召开群众会议等方式,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做到依法、安全、文明过节。加大主题活动宣传,各镇街、文旅、安监、司法、共青团等部门在春节期间举行的各类文体、游园、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都必须加入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内容。
印制一批宣传资料
由区社会文明大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提炼一批宣传标语和内容,设计印制一批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折页、宣传海报以及宣传画,分发给各镇街各相关单位。各镇、各街道,特别是江东新区各镇,要组织人员进家入户派发宣传资料,加大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力度。各镇各街道要将宣传海报张贴至各小区的每一个楼梯口,确保将政策宣传到位。
制作一批户外广告
各镇、各街道将选择人口密集的路口、广场、社区内的宣传栏或者围墙、围挡,制作户外宣传广告。每个村(居)委会利用宣传栏张贴制作至少1个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户外宣传广告,让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导倡议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各中小学校每个班级,在放寒假前组织开展1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通过对燃放烟花爆竹危害性、危险性的深入分析,教育引导中小学生自觉不买、不放烟花爆竹,并做好家庭的小小宣传员、监督员,通过“孩子带动全家”,让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安全过节的理念深入各学生家庭。
美兰区婚事喜事简办“十不”原则
以下条例主要针对结婚、订婚、乔迁新居、生日祝寿、满月周岁、升学谢师、参军就业、开业庆典等婚事、喜事,要求辖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照执行,倡导市民群众参照执行:
1.不以办婚事喜事名义,大操大办、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攀比排场,大肆宴请借机敛财、严禁封建迷信传播。
2.订婚宴不超过5桌,总人数不超过50人。
3.提倡不收彩礼和嫁妆,彩礼数额控制在二万元以内,不以天价彩礼和嫁妆为荣。
4.婚宴单方宴席不超过10桌,总人数不超过100人,双方联办婚宴的,宴席不超过20桌,总人数不超过200人。
5.农村婚宴餐标每桌不超过2000元,城区酒店每桌不超过3000元。
6.亲属之间低标准随礼往来,非亲人员随礼不超过300元,不采取回包形式。
7.婚车数量不超过7辆,不使用豪华车辆。
8.不在公共场所、住宅区乱燃放烟花爆竹和纸礼炮。如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向海口市政府提出申请,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并提前公告具体燃放时间、地点、品种和安全标准等事项,爆竹燃放不超过2000响。
9.不在主次干道、街巷通道、公共广场等公共场所占道搭棚、摆设宴席。
10.提倡乔迁新居、庆生祝寿、满月周岁、升学谢师等喜宴不办或少办;如办喜宴,不超过5桌,总人数不超过50人,餐标不高于婚宴标准,不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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