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琼0105执406号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郑麟与被执行人钟春恒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8)海仲字第1019号裁决书。现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拟将位于海口市长滨路6号海云天9#楼4层404房[不动产权证号:琼(2018)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26717号]过户登记至申请执行人郑麟名下,如对上述房屋权属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薛莹婕联系电话:0898-68626452
本院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68号邮编:57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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