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不合格“菠萝圈(菠萝干)” 海口佳味园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记者韩建东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海口佳味园食品有限公司因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生产“菠萝圈(菠萝干)”,被罚款5000元。
1月11日,海口市食药监局官网公告称,海口佳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菠萝圈(菠萝干)”(生产日期:2018年11月1日;规格:168克/包),山梨酸及其钾盐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要求,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05元,并处以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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