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非法储存销售 烟花爆竹人员被拘留
本报2月3日讯(记者李云川)连日来,海口警方积极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市民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连续严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2名违法人员被拘留。
2日上午,美兰警方海甸派出所派出便衣在辖区巡查,发现人民东里239号一楼铺面的曾某雄存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依法将其传唤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该所便衣民警随后又在海甸二东路水岸阳光A区2栋102铺面,发现周某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遂将其传唤回派出所调查,曾某雄和周某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不法行为供认不讳,警方依法对两人作出罚款500元处罚;3日9时20分许,美兰警方海府路派出所民警在龙舌坡78号开展日常巡查时,当场查获一名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人员卢某,卢某承认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警方依法对其予以行政罚款200元处罚;2日13时许,秀英警方在长流镇文圣村抓获一名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人员谢某,谢某承认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警方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截至3日18时,海口警方共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37起,查缴非法烟花爆竹产品5535件,行政拘留12人,行政罚款15人,警告2人,8起案件移交安监部门处理。
新闻推荐
南国都市报热线966123讯(记者石祖波)从重庆来到海口务工的张先生1月22日拨打南国都市报966123热线反映,他在海口火车站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