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车上载着毒品 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获刑
□记者刘柯娜通讯员王娇
本报讯男子潘某安车上载着毒品,恰遇民警设卡盘查,欲弃车而逃被民警抓获。近日,海口美兰区法院审结该案,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潘某安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8年8月8日1时许,潘某安驾驶轿车途经海口白驹大道时,恰遇民警在该处例行盘查,当民警准备对潘某安及其驾驶车辆进行检查时,潘某安立即从车上跳下,慌张地往旁边的草丛中逃跑,随即被民警抓获。民警从潘某安身上查获白色透明塑料袋包装的毒品疑似物67袋,经称量、取样及鉴定,其中64袋白色晶体总净重11.93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3袋白色粉末状晶体总净重1.42克,检出氯胺酮成份。
美兰区法院经过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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