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辆车非法鸣笛 被海口交警罚款50元
□记者张野
本报讯2015年7月27日,海口市环境保护局、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发布通告,海口市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禁止鸣喇叭,如机动车在禁鸣区域鸣喇叭,海口交警部门将依照《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处以50元罚款。昨日,海口交警曝光了9辆在禁鸣区内非法鸣笛的车辆。这9辆车的车牌号分别为:琼AFU892、琼AXP686、琼A20P58、琼A985V3、琼A0PP68、琼A5178C、琼ATU085、琼CJ7101、琼A302AC。
新闻推荐
海口入选2018-2019“十大美好生活城市” 央视财经频道今晚21:05展播海口
本报3月7日讯(记者陈昌波)日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布的《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显示,海口上榜2018—2019年度美好生活指数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