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工作的决定》,现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对下述积压房地产土地确权登记申请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布(详见下表)。对公布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于通告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据到海口市国土资源局龙华分局(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14楼)办理异议登记或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公布的权益无异议。联系电话:68512605。特此通告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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