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交警严查机动车套牌及逾期未检验违法行为
3月25日18时许,海口交警美兰大队在海甸三东路查获一辆车牌号为京Q3J653的轿车,该车因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交警列入重点车辆进行布控查处。海口交警依法对该车驾驶人于某(男,38岁)处以罚款5000元、记12分,收缴号牌并暂扣车辆。
3月27日、28日,海口交警执勤民警分别在文明横路、丘海大道查获两辆逾期未检验机动车,车牌号分别为琼AU9661的轿车和车牌号为琼E02038的大货车。民警分别发现轿车驾驶人陈某(女,32岁)和大货车驾驶人林某忠(男,48岁)均存在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最终,海口交警依法分别对陈某和林某忠驾驶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机动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300元、记4分,暂扣车辆。
海口交警提醒广大车主,要随时关注车辆状态,及时办理机动车辆年检。同时,切勿为逃避电子警察抓拍,而驾驶假牌、套牌车上路行驶。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查处工作力度并依法处罚。
双方都闯红灯惨祸随即发生
事故案例
2018年5月30日,当事人陈某强(男,30岁)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沿海口美兰区灵文加线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当天12时许,车辆行至灵桂路十字路口时,陈某强驾车在第一车道闯红灯右转弯。正在这时,当事人郭某霞(女,62岁)驾驶一辆无号牌电动车在第四车道同方向闯红灯通过路口。重型自卸货车右前轮刮蹭电动车左把手等部位,郭某霞连车带人摔倒在地,被重型自卸货车碾压,不幸当场死亡。
海口交警经调查后认定,当事双方对事故的发生都负有一定责任。陈某强驾车未按导向标志行驶,闯红灯右转弯。郭某霞驾驶无号牌电动车闯红灯。陈某强的违法行为在此次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因此,海口交警认定陈某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郭某霞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答疑解惑
问:持准驾车型为C1以上的驾驶证有记分记录,但未到审验日期的,可以办理降级吗?
答:可以。对于准驾车型为C1以上的驾驶证有记分记录的,在驾驶证审验期前,只要消除记分记录,驾驶证状态恢复正常后,便可以正常办理降级。在驾驶证降为C1后,无需再参加审验学习。
交通违法曝光栏
以下10辆小型汽车近期因出现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第3项规定,交警部门将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以下交通违法信息由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供)
序号日期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违法地点
12019/3/17琼A027AQ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国贸三横路-金贸路
22019/3/17琼A0166A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海垦路
32019/3/19琼A026F8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滨涯路-海垦路
42019/3/20琼A00909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侨中路-金宇东路
52019/3/22琼A00S26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滨涯路-金牛路
62019/3/22琼A00J35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金贸中路-世贸东路
72019/3/24琼A01N23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滨涯路-金牛路
82019/3/24琼A005M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侨中路-金宇东路
92019/3/24琼A01X86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滨涯路-海垦路
102019/3/25琼A00304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白水塘-富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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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组稿件由特约记者陈世清通讯员林馨钟玲记者张野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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