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 秀人社监令字[2019]22号
海南华工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案由:拒不报送材料
现有贾明超等投诉你单位拖欠工资一案,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你单位接受调查询问并报送材料,但你单位至今未按要求报送材料。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责令改正指令书之日起3天内向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报送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实确认谢国发、潘小波、贾明超在你单位承建的长影环球100项目中的工资额及发放情况等9项材料(并加盖你单位公章)。
拒不履行本责令改正决定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如不服本责令改正指令,可在收到本责令改正指令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责令改正指令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自行停止执行本责令改正指令。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福秀小区政府办公楼112室
邮编:570311
联系人:陈爱玲、余秉年
电话:68648727、68646223
海口市秀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4月10日
新闻推荐
①②③④⑤①南渡江西岸的绿道旁绿树成荫。②万绿园自行车道和健康步道并行的设计能更好地满足市民锻炼需求。③小骑手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