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迁坟通告
根据(秀英土资字[2015]46号)的文件内容,海口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秀英区海秀镇集体土地807.067亩作为永庄水库一级保护区项目用地建设。征收土地位于海秀镇周仁村、永庄村,属秀英区海秀镇地界范围(四至范围以测量埋桩为准)。
凡在用地范围内的建(构)筑物业主和坟主,请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到当地国土所办理搬迁坟墓登记手续,逾期当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联系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海秀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689841926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3日
新闻推荐
海南赏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场内急待售卖的10万只蛋鸡。本报记者谢大强摄本报4月17日讯(记者谢大强)“全城求助,东山1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