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多车主投诉遭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贷款咨询费”,部门回复 收费要征得 消费者同意
近日,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一事颇受关注,虽然最终双方和解,事件平息,但事件中曝光的“金融服务费”问题仍受广大车主高度关注。连日来,不少车主拨打南国都市报966123热线以及海口市政热线12345,反映投诉购车时被收取过相关费用。记者梳理发现,多数消费者投诉被收取了“金融服务费”,相关部门针对该收费问题进行了答复。律师提醒,购车时,注意保留证据,拒绝不合理收费。
南国都市报记者石祖波
车主投诉:被收取贷款咨询费
海口的徐女士反映,她2017年在海口琼州大道某汽车销售店面购车,支付费用总价26万,但含税的发票总金额仅显示21.48万多,咨询后,才被告知,被收取了“贷款咨询费”。徐女士向涉事汽车销售店讨还时,对方以“此前的销售顾问已经离职,无法查询”为由,拒绝受理。记者多次联系涉事汽车销售商相关负责人,但对方拒绝回应。
记者查询12345近期办件了解到,该热线近期接到多起购车被收取“金融服务费”的投诉。记者进行了盘点:市民a反映,2017年11月份在南海大道联合某汽车销售店购买一辆小轿车,当时商家收取金融服务费,希望商家退还相关费用未果;市民b称,2017年12月份在南海大道与永万路交叉口附近某4S店购买了一辆机动车,当时店家收取了1.35万元的金融服务费,至今未退;市民c称,2018年3月份在琼山大道某4S店通过贷款购买一辆小轿车,商家强制要求收取金融服务费2.5万元。
部门答复:金融服务费等不能强制收取
针对车商违规收取所谓“金融服务费”、“贷款咨询费”一事,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45热线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答复称,根据目前的法律,金融服务费的本质就是中介服务费,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要收中介服务费,以及是否违法。收取中介服务费提前告知或者明码标价,并提供服务,就是合理的。中介服务费根据市场价,商家可以自行调节,但是不管如何,要征得消费者同意,不得强制收取。
商务部《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明确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代办车辆登记等服务,这个等就包括提供金融代办,所以附带的收费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不能有违法行为。经销商以不正当理由胁迫消费者购买服务,也是一种强制行为,涉及消费者保护法、价格欺诈、商务部门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如果商家涉及没有明码标价或并没有真实提供服务,则属于欺诈行为。目前对于所有市民的投诉,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处于调查摸底阶段,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对这个行业展开监督管理活动。
针对此事,海南省银保监局答复称:“目前,海南尚未有持牌的汽车金融公司,该局也一直密切事件进展,待调查结果出炉后再做决定。”(下转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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