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协议出让新埠岛6号4998.88平方米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地下空间基本情况
地下空间位于海口市新埠岛大道6号“海南之心—和风兰庭(娱乐综合楼)”,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海口市新埠岛开发建设总公司,地下空间投影坐标面积4998.8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期为40年。
此次拟供地下空间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地下空间已按海规函[2019]235号的规划要求由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海口市新埠岛开发建设总公司进行了开发建设。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自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告之日起计。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对本公示所列地下空间有意向的,以书面方式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
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楼北楼2013室,联系人:林蕾,电话0898-68720574
四、确定供地方式
公示时限内,若该地下空间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地下空间使用权;若该地下空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者,将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该地下空间使用权。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4月23日
新闻推荐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印发“绝色莫文蔚”巡回演唱会2019海口站适时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印发“绝色莫文蔚”巡回演唱会2019海口站适时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绝色莫文蔚”巡回演唱会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