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禁止 非法收运泔水或用泔水饲养生猪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2号)、《海口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04号)、《海口市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通知》和市政府部署,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请广大干部群众相互监督,凡发现非法收运泔水或用泔水饲养生猪的,请立即通过拨打110或12345举报,属地公安、城管、园林和环卫、农业农村部门将按规定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9年4月29日
新闻推荐
丁晖主持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强调 全力冲刺确保完成上半年经济工作任务
本报5月14日讯(记者张甜)今天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丁晖主持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财经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