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这条路周边房屋 将被征收 被征收人需在7月23日前进行签约
□记者苏钟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政府获悉,该区政府决定对海口市龙华区友谊国际广场西侧规划路(国贸二横路)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在此提醒项目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进行签约,签约期限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7月23日。
据介绍,此次征收范围北起龙兴路,南至金龙路,全长约207.336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上述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依法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此次房屋征收部门为海口市龙华区房屋征收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办事处。
值得提醒的是,房屋征收范围内,违反规定实施新建、扩建、临建超过批准期限的不予以补偿;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的,按原房屋性质、面积进行补偿。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龙华区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依照补偿协议或补偿决定实施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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