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黑”食堂工人用餐中毒 广东一建筑工程公司被海口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4万
本报讯(记者吕书圣)5月28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获悉,因工地发生食源性疾病爆发事件致10名工人用餐中毒,近日该局对负责工地施工的湛江市浩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无证经营工地食堂罚款6万元,同时对该公司经营含有致病性微生物食品引起食源性疾病罚款8万元,两项罚款共计14万元。
2018年9月1日,原海口市秀英区食药监局接到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报,广东海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口航标处工地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爆发事件,该局执法人员前往检查。
经查,湛江市浩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海口航保工作船码头改建工程施工项目直接施工负责人,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10名工人为该公司所聘并在该公司位于秀英区14#码头旁海口航标处的工地工作,该公司为工人设置了食堂,最多不超过20人就餐。然而直至事件发生,该公司未向该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该局依法认定该公司存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因食堂提供餐食不进行留样,导致无法确认中毒食品,但在确定是由工地食堂导致的副溶血性弧菌引起的中毒事故、中毒员工没有在外共同就餐史的情况下,应认定食堂经营的餐食与工人食物中毒事故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因果关系,只是中毒食品不明,危害结果仍应归属于该公司工地食堂,故认定该公司工地食堂经营含有副溶血性弧菌的食品引起食源性疾病事件,追究法律责任。
2018年11月22日,原海口市秀英区食药监局向湛江市浩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今年3月13日,海口市食药监局作出撤销该局作出对湛江市浩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责令原秀英区食药监局60日内重新调查作出处罚决定。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维持对湛江市浩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先处罚幅度不变,并依法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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