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注销土地证书通告
海资规〔2019〕1330号
陈才玉持《遗失声明》向我局申请土地证遗失补办业务。经查,该地位于海口市琼山区上丹村,土地证号为海口市国用(2001)字第49541,土地面积为66.9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陈才玉。现我局决定通告注销上述土地证,该土地证将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如有异议,请自通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琼山分局申诉,逾期不申诉则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予补办上述宗地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通告。
联系人:何先生电话:65860290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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