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抽烟被罚款,学校做法是否合理?
海口杨先生问:小明是初中二年级的学生。上周二课间操期间,小明偷偷在厕所里抽烟。主管纪律的主任恰巧经过,发现后对小明进行了严厉批评。小明所在班级的优秀班级称号因此被撤销。小明的班主任十分生气,对小明罚款100元。请问,班主任的做法合理吗?学生违反校规,学校可以对其进行罚款吗?
答复:我国义务教育法第2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同时,该法第56条第1款规定:“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所谓义务教育,就是学生在上学期间,学校不得向其收取学费、杂费,同时,学校或者老师不得向学生变相收费。小明作为一名初中学生偷偷在厕所抽烟,确实违反了学校的规定,班主任有权依据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小明进行一定的处罚,如通报批评、责令其写检查等。由于小明个人问题给班级荣誉造成了影响,班主任对小明进行罚款的行为相当于变相收费,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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