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改制更名公告
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海口市燃气集团公司完成了公司化改制,于2019年5月31日在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将公司改制变更事宜公告如下:
1、海口市燃气集团公司类型由“全民所有制”变更为“国有独资”。
2、公司名称由“海口市燃气集团公司”变更为“海口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从2019年6月4日起,原公司“海口市燃气集团公司”的经营业务由海口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经营。
3、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370万元变更为20000万元。
4、公司地址由“海口市南沙路23号交通大厦7-8楼”变更为“海口市南沙路55号交通大厦7-8楼”。
5、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改制后的工商变更登记信息为准。
6、改制及更名后,公司原有业务、资产、资质、合同、债权和债务均由改制后公司继承,出资人、法定代表人均不变。
特此公告
海口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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