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店里卖的是隔夜饭吗? 店家:这是我们自己吃的! 执法人员:未发现快餐店销售变质或不新鲜食品,但存在卫生不合格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市民投诉:快餐店用隔夜饭做外卖
6月9日,读者张女士投诉称,海甸五西路的张姐烤肉脆皮拌饭快餐店将隔夜饭加热后当做外卖销售。张女士称,当天她在美团外卖平台看到这家店好评很多,开车路过时就去店里买了两份糖醋脆皮炸鸡套餐,每份16元(含打包费)。在等待店家打包时,她看到老板从操作台底下拿出两大袋白米饭分别倒在两个大电饭锅里,并盖上锅盖加热。
张女士当场质问,店里卖的都是隔夜饭吗?老板称那些饭是他们自己吃的,并打开另一个冒热气的电饭锅表示,这些米饭是刚煮的。张女士告诉记者,这两份套餐是给同事买的。同事吃饭时反映,米饭黏稠,不是很热,而且吃炸鸡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鸡肉硬邦邦的,感觉不新鲜。
执法人员:加工环境三防设施不到位
10日上午,记者将张女士投诉的情况告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当天11时,执法人员进店现场调查核实。
检查时该店正在营业,有两位工作人员在忙活,电饭锅里的饭是热的,未发现有冷饭或剩饭。执法人员从感观和嗅觉上认为饭并无质量问题。关于张女士投诉炸鸡不新鲜的问题,该店销售的炸鸡原食材是滨州高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冻鸡肉,执行标准GB2707-2016,保质期12个月,属于保质期内的食品。经询问店老板了解到,该店日均线上线下销量200多单,每天腌制的炸鸡根据销售量而定,几乎没有剩余。执法人员现场走访了几位正在用餐的顾客,没人反映食材不新鲜。
虽然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销售变质或不新鲜食品,但店内加工环境存在三防设施不到位、卫生死角有污垢等问题,而且食品采购未建立台账及索证索票;执法人员责令该店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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