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制定举报违法建筑奖励办法对查实的实名举报每宗奖励1000元
本报海口6月12日讯(记者计思佳)海南日报记者6月12日从海口市市政管理局获悉,该局日前制定《海口市违法建筑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进行公示。根据《办法》,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均有权对违法建筑进行举报。对经查实的实名举报,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奖励标准为1000元/宗。社会公众对国家公职人员在管控处置违法建筑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监督,奖励标准为3万元/宗。
根据《办法》,鼓励单位或个人对本市范围内面积较大的违法建筑向区级以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线索、反映情况、协助查处。面积较大的违法建筑是指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城镇违法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临时违法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以上的乡村违法建筑和占用基本农田且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乡村违法建筑。
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微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走访、现场举报等方式举报,举报情况应说明违法行为的具体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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