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与公交车剐蹭 电动车主暴怒 追上车大闹司机遭暴力勒脖公交撞上绿化带海口一55岁男子被刑拘
现场
一场意外
“你想撞死我吗?”
据记者了解,16日晚,熊某驾驶电动车经过海口市海秀中路禧福新城,途中突然想起要回去接人,遂急忙调头,不料在辅道差点与范师傅驾驶的30路公交车发生碰撞,熊某的电动车左右摇晃险些摔倒。
公交车司机范师傅以为撞到人了,遂停车查看,熊某冲上去质问:“你是想撞死我吗?”双方为此发生争吵。
熊某随后将电动车停在公交车前,阻止公交车开走,熊某上前堵住公交车门口。范师傅见状要求其下车,不要耽误行车时间。怎料熊某不依不饶,从范师傅座位底下拿出水瓶。过程中,范师傅将车门关住,随后发动车。熊某见状,上前勒住范师傅的脖子,致使车辆失控,撞上路边绿化带。
事发后,熊某试图离开现场,被周围群众控制。
6月17日,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了解到,嫌疑人熊某今年55岁,在海口打工。经过审理,目前,海垦派出所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报龙华分局审批,对电动车驾驶员熊某采取刑事拘留。
当事人
一时冲动
电动车主
“当时头脑发热”
6月17日,记者在海垦派出所见到了电动车驾驶员熊某,他对自己的冲动表示后悔,并一再称以后不再犯。
“这个事情确实是我不对,我错了,当时司机那样开车搞得我情绪不好,心里急躁,很气愤。”熊某说,当时看到公交车速度很快地向自己驶来,一时受到了惊吓,他认为公交车司机故意吓他,于是骑车追上公交车与司机理论。
“当时头脑发热,不想让他走,不准他开车。我看到他手里有东西想砸我。”熊某说,他看到范师傅用手拿了东西,认为对方可能是想攻击自己,于是弯腰捡起矿泉水瓶。“我上前"抱"住他,不让他开车走。”熊某说,“无论怎么样,主要错还是在我,以后不会这样了,大家要吸取我的教训,遇到事情不要冲动。”
据了解,我国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就意味着,一旦罪名成立,熊某将面临至少三年的有期徒刑。
一件小事
公交司机
“没想到对方会动手”
17日,南国都市报新媒体第一时间针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并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有人提出疑问:“当时的情况下,公交司机为什么要发动车辆?”17日下午,公交司机范师傅接受采访对此作了回应。
范师傅称,当时熊某将电动车停到公交车前,还对着自己骂。“他堵在我车前,我只好下车和他理论,他还推了我一下。”为了避免激化矛盾,范师傅回到车上,以为这样可以大事化小,结果熊某也跟着上车。
当时为何要发动车子?范师傅解释称,当时已经耽误了时间,乘客让他别跟对方吵,要求其驾车离开。另外,公交车当时停在路中间,后方的车辆被堵在辅道上。
“我跟他说先把车挪到一边再和他协商。”范师傅说,对方不乐意,堵着门不让他关门。过程中,熊某突然走到驾驶位附近拿东西,范师傅趁机关上车门,打算把车往左侧移动,让出辅道以便后面的车辆通行。
范师傅称,在他挪车时,对方突然做出过激行为,一只手勒住他脖子,另一只手抓住他的手,不让他打方向盘,他的脚踩不到刹车板,导致车辆失控撞上绿化带。“公交车与电动车没有发生剐蹭,我以为是一件小事,没想到他这么激动。”范师傅说。
回应
一个举措
海口公交集团:
明年底前公交车
全装安全防护门
目前,海口公交集团已经为300多辆公交车安装了安全防护门,剩余车辆预计2020年底之前全部安装完毕,并且在全部公交车前面显眼处张贴针对乘客的安全提示。
在建设“有形的防护门”的同时,海口公交集团还将建设“无形的防护门”,一是要加强法律监管,加大普法力度,让市民真正认识“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提升包括司机、乘客在内的公共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好车内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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