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朋友圈发违法 两人拟各罚15万元
□记者林文星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因涉嫌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违法广告,两名发布者将面临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两名涉嫌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违法广告的当事人分别是赖某和柯某,两人在微信朋友圈宣传富迪小分子肽产品,该产品不属于药品,但当事人发布该产品能治疗肾病综合征、肺气肿、颈椎病、偏头痛、三高症等案例,宣传该产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
目前,案件已由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终结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条规定和自由裁量理由,该局拟作出责令两人停止发布广告并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拟对两人各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在5月13日公开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公告,根据相关规定,两人可在公告期内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也未要求举行听证,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视两人放弃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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