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被情绪左右 不为冲动埋单
■张永生
日前,海口接连发生两起干扰公交车行车事件,引发市民关注,其中,在海秀中路上演的一幕尤为惊险。据报道,6月16日晚,熊某骑电动车掉头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险些相撞,随后上车与司机理论,在争执过程中勒住司机脖子,致使公交车失控撞上绿化带。(6月18日《海南日报》)
城市交通繁忙,车流量大,车辆之间偶尔发生剐蹭、碰撞,实属正常。事故发生了,当事人及时报警,保护好现场,等候交警赶来处理即可,犯不着争执。实际上,纵观上述事件,如果熊某不是那么心急火燎,恐怕就不会忙着掉头;退一步说,如果他稍微控制情绪,就能意识到自己不占理,也就不会跑上公交车与司机理论;再退一步说,如果他尚有一点理智,就会掂量自己的行为将给公共安全带来怎样的危害,也就不会做出那种出格的举动。然而,熊某不仅不理这个茬,而且动起了手。幸亏公交车撞上了绿化带,车上乘客无人受伤,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如今,熊某被执法机关依法刑拘,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这是毋庸置疑的。一时冲动、情绪失控,把文明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统统抛诸脑后,结果摊上了大事,于熊某是教训,于他人则是警示。
说到冲动之害人,王蒙先生的一番话发人深省。他说:“不论你有多么正当的理由,怒火攻心,永远是一种失败的表现,绝对地属于消极的精神,绝对地只能导致丢人现眼的结果。”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虚火上升,智力下降,形象丑恶,举措失当,伤及无辜”。不妨想一想,现实生活中,一些矛盾纠纷为何会发生,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为何搞得难以收场,一些原本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问题为何被打上了死结?究其原因,无不是有人被情绪左右了判断,被冲动蒙蔽了理智。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有理自然不饶人,无理也要争三分,更有甚者一言不合便要上演全武行,仿佛不如此不足以解气泄愤,不能够显真本事,就要吃多大亏似的!殊不知,意气用事看似可以解一时之气、泄一时之愤,其实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引火烧身,更会给社会增添许多戾气。
情绪占上风,理智必隐退。冲动是魔鬼,遏之必以道。人们常说,三思而后行。“降温灭火”,不被情绪“接管”,不为冲动埋单,同样也需要三思:一思“情”,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如果自己处在对方的位置,将会怎么看、怎么办,如此一想,心头的火苗可以小几分。二思“理”,为人处世,都得讲理,有理让三分是宽容,得理不饶人是狭隘,没理强说理是霸道,令人齿冷,遭人嫌恶,如此再想,心头火苗又可以小几分。三思“法”,法治社会,违法必究,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何突破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如此又想,即便心里还有火,也不大会发作。
话到此处,不由想到最近发生在河南漯河的一起交通事故。一位70岁老人骑三轮车闯红灯撞上了一辆拐弯的轿车,经交警勘察判定要负全责。由于老人身上带的钱不够赔付维修款,4位辅警便帮忙凑钱垫付,没成想轿车司机拒绝了这一提议,并坚持让老人赔偿1元钱。他之所以这样做,一方面是体谅老人的不容易,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提醒老人以后要遵守交通规则。这样看待问题的心态、处理问题的方式,讲法、合理、有情,无疑能给社会增添几分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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