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打砸养猪场致一人轻微伤 海口四男子犯寻衅滋事罪获刑
本报讯(记者黄赟通讯员汪煦川宋秋婷)海口4村民结伙打砸一生态养猪场,并致养猪场一员工轻微伤。近日,海口市秀英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吴某干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判处被告人吴某军、林某富、吴某民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法院查明,吴某干等4人均为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某村人。2018年2月2日晚,吴某干与朋友吃饭喝酒时,说起当日下午在某生态养猪场旁鱼塘钓鱼被养猪场员工驱赶,准备当晚前往生态养猪场报复。当日21时40分许,吴某干等4人伙同吴某帅(已判决)等人套面罩、持铁棍,来到孟某经营的生态养猪场,对场内多处门窗及一辆皮卡车进行打砸,并手持铁棍殴打养猪场员工李某,致李某多处受伤。后吴某干等人逃离现场。
经鉴定,被害人李某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涉案被砸毁的财物价值2523元。
秀英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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