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注销海口市集用(2012)第013349号土地证的通告
海资规〔2019〕3729号
周祖武、周祖树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遗失补办业务(受理编号:2019056606)。其申请宗地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玉荣村委会玉荣村,土地证号为海口市集用(2012)第013349号,面积为299.8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经查,周祖武、周祖树共同持有的海口市集用(2012)第013349号土地使用证已在2019年4月23日的《海南日报》A09版上登报遗失并声明作废。现我局通告注销,上述土地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在通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龙华分局提供书面申诉,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告。
联系人:邢在峰;电话:13876579989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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