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公交专用道示范段管理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以及《海口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条例》,现就海口市公交专用道示范段管理通告如下:
一、本次实施管理的公交专用道示范段路段:海甸五西路(人民大道-甸昆路)、甸昆路、世纪大桥、龙昆北路(南大桥路段除外)、龙昆南路(南大桥路段除外)、南海大道(龙昆南路至城西站路口)。
二、公交专用道使用时间为7:00-9:00和17:30-19:30两个时间段(节假日除外)。
三、公交专用道使用规定:(一)参加运营的公交车辆、校车优先使用公交专用道,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可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二)其他车辆在公交专用道专用时段内不得驶入公交专用道;(三)遇有交通管制、交通事故或堵塞等特殊情况时,其他车辆按照交通警察指挥或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四)公交专用道内的“过渡段”允许其他车辆借道通行,禁止任何车辆停留。
四、对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占用公交专用道通行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罚。
五、本通告自2019年6月30日起实行,有效期一年。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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