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重拳打击毒品犯罪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工作纪实
核心提示
自2016年11月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打响以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高院、市委关于禁毒工作的部署要求,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审判与宣教结合,严打与严教并行,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的嚣张气焰,取得了显著成效。
禁毒大会战工作开展以来,海口中院审结了近年来海南省涉案冰毒数量最大(达1000多公斤)的郑湘雄等五人制造毒品案,以及第一起在本土制造毒品的洪清松等四人贩卖、制造毒品案等一批在省内有重大影响、社会高度关注的毒品犯罪案件。海口市区两级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3322件3967人,审结2667件3168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17人。
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大会战顺利开展
“海口中院在禁毒工作中,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从重从快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同时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做到严打与严教相结合,在全社会营造强大的禁毒氛围,在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中作出应有的努力。”海口中院党组书记李庆如是说。
自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工作启动后,海口中院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制定了禁毒大会战实施方案。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禁毒工作取到实际效果,该院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禁毒大会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辖区两级法院涉毒案件的审判工作。
同时,海口中院结合党支部建设,提高党员干警在大会战中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抽调刑事审判精干力量,组建了党员刑事审判专业团队,并由院庭长亲自办理涉毒大要案,勇当先锋,做好表率。
禁毒大会战以来,先后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其中海口中院刑一庭被评为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先进集体,海口中院刑二庭被评为全市禁毒三年大会战第一阶段先进集体,温智勇、唐徐伟宾和符浩云、曾伟军还分别获得了省、市禁毒三年大会战阶段性先进个人表彰。同时,海口中院刑一庭还作为海口市荣获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先进集体的代表在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第16次月调度例会暨阶段性表彰视频会议上作了发言,为全省法院争得了荣誉。
依法从重从快重拳打击涉毒犯罪
今年2月26日,海口中院大法庭内庄严肃穆,正在召开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春雷行动”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宣判活动。法院依法对李某坚贩卖毒品等5案14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同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对因吸毒故意杀人的罪犯王咸辉,贩卖、运输毒品的罪犯吴添轮等一批犯罪分子执行死刑。伴随着法官铿锵有力的声音,毒品犯罪分子的罪行同时被公布。在场的基层干部群众无不为毒品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而叫好。
2016年,该院成功审理了涉案冰毒将近80公斤,为近年来海南省受理的涉案冰毒数量最多的杨朝猛、杨朝东等四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以及海南省本土首例制造毒品案,即洪清松等四人贩卖、制造毒品案,极大地打击和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效果显著。
这些仅仅是海口中院打击毒品犯罪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海口中院始终坚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具体要求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从重从快原则,持续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为推进“平安海口”“和谐海口”建设作出了贡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据统计,自2016年11月禁毒三年大会战打响以来,海口市区两级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3322件3967人,审结2667件3168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17人。其中海口中院本级审结一审重大毒品犯罪案件68件181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112人,重刑率61.88%。
海口中院副院长宋家法介绍,海口中院始终坚持对毒品犯罪案件优先审理、快审快结,始终坚持从严惩处的方针,突出打击重点,对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等罪行严重、社会危害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和毒品累犯、再犯、职业毒贩坚决从重惩处,有效地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加强工作联动形成禁毒合力
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呈现毒品新型化、犯罪手段多样化、涉毒人员低龄化、人员身份复杂化等特点,对禁毒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海口中院坚持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席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与配合,针对毒品案件在侦办、起诉和审判阶段存在的突出性问题,与公安、检察机关形成共识,统一标准,共同研究制定了《毒品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有效提升了海口市毒品犯罪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工作水平,确保准确有效地打击毒品犯罪。同时该院还善于通过毒品犯罪的审理,总结毒品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向地方党委政府就毒品治理献言献策,形成全社会禁毒的强大合力,确保禁毒工作向纵深推进。
海口中院始终围绕省委、省高院、市委关于禁毒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三项规程”的适用推进毒品案件审理规范化建设,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的落实和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启动运用,倒逼侦查水平、审查起诉水平的提高。坚持以技侦证据的运用,重点解决技侦证据无法开示、遭受质疑,从而降低证据效力的问题,确保依法从重从严打击具有高度隐秘性、取证困难的重大疑难毒品犯罪案件;坚持探索小额毒品犯罪审理中认罪认罚制度和要素式裁判文书的适用,有效实现毒品犯罪案件审理的繁简分流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审判效率。
“定期组织调研力量,研究分析海口地区毒品犯罪新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建议,为综合治理海口地区毒品犯罪提供有益参考。”海口中院刑一庭庭长曾小凡说。
加强禁毒法制宣传营造全社会禁毒氛围
“我们坚持审判与教育并行,严打与严教相结合,将禁毒宣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创新禁毒宣传工作。”宋家法介绍说。
2018年,海口中院结合禁毒工作实际,制定了《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毒品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活动的操作规程》等四项涉及在学校、社区、重点乡镇、娱乐场所进行禁毒宣传教育的相关规定,确保禁毒教育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2018年1月25日,来自海南中学的20名学生走进海口中院,旁听了一起毒品案件审理,有助于学生树立起“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理念。
不仅是学生,海口中院还定期邀请相关服务行业人员、社区群众等旁听毒品案件庭审,使其零距离接受禁毒教育。如今,海口中院对毒品案件已实行网络庭审直播,群众坐在家里也能观看庭审全过程,接受禁毒教育。
据了解,目前海口中院已组织召开16场声势浩大的禁毒公开宣判大会,集中对56案133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毒品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组织在校学生、社会群众以及机关干部等7000余人旁听了宣判,教育效果显著。
除了“请进来”,法院还积极“走出去”开展禁毒宣传。海口中院定期组织法官在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发放禁毒宣传资料,普及禁毒知识。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把公开宣判的会场搬入高校区,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和社会辐射作用,不断扩大禁毒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效预防毒品侵蚀蔓延,努力营造校园禁毒的良好氛围。
此外,海口中院还把公开宣判的会场搬到毒患严重并挂牌整治、挂点督导的乡镇,就地震慑犯罪分子,彰显严打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省、市相关领导先后五次参加海口中院组织开展的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宣判活动,充分体现了上级机关对海口中院禁毒三年大会战工作的肯定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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