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出租后被卖 男子起诉租赁公司
南国都市报7月9日讯(记者王燕珍通讯员蔡莉吕明珊)近期,龙华区法院成功执结一宗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某汽车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被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当场偿还2万元案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
2016年12月5日,莫某将新买的小轿车加盟海南某汽车租赁公司赚取收益。同日,租赁公司与崔某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将小轿车出租给崔某使用。同年12月6日,崔某将小轿车开至广东省并将其出卖。12月9日,租赁公司老板尹某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称小轿车被人骗走。2017年2月,崔某被抓捕归案。因涉案车辆未能追回,2017年7月,莫某将租赁公司、尹某诉至龙华区法院。该案经历一审、二审,法院依法判决租赁公司赔偿莫某损失127733元及利息。
但租赁公司老板尹某一直没有执行法院判决,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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