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美兰区法院周末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法官赴广东啃下一“骨头案”
本报讯(记者何海东通讯员王倩)8月23日,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效,落实“切实解决执行难”任务目标,在海口中院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海口美兰区法院开展第四次“利剑行动”专项执行行动。此次行动,美兰法院出动执行干警30人次,车辆7辆次,执行案件9宗,执结1宗,和解结案1宗,执行到位金额50.49万元。
据了解,美兰区法院干警不远千里执行,异地执结了一起“骨头案”。在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项某汉与被执行人四川某建筑劳务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执行干警郑某某经过多方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四川某建筑劳务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该公司已经关门,公司法人代表下落不明,执行案件陷入僵局。在此时,申请执行人项某汉向执行干警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被执行人与中建四局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务分包合同,约定项目完工时间为2020年。
考虑到被执行人这个正在履行的合同有可能产生收益,执行干警将此事向领导汇报后,马不停蹄地带队奔赴项目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调查取证。然而,在实地向中建四局东莞分公司工作人员了解后,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因拖欠大量债务无法偿还早已倒闭,法人代表也已失踪,去向不明,留下一摊搁置的工程。
案件进行到这里,似乎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困境。但是,执行干警没有放弃,继续沿着这一条线索深挖细查。功夫不负有心人!经查,中建四局目前尚有50多万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未向被执行人公司支付。得知该情况,执行干警立刻向中建四局出具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时冻结了该笔费用。
在执行干警释法析理后,中建四局方面也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并签收了相关文件材料。至此,该起困扰申请执行人多年的“骨头案”在美兰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终于顺利执结。
在另一起执行案件中,2016年底,被告符某锋向深圳某惠公司借款用于购买手机,又让原告深圳某融资公司作为担保人与深圳某惠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由担保人帮其代偿款项。哪知符某锋在“以贷还贷”顺利购得手机后,竟安安心心当起了“老赖”,拖欠欠款至今拒不还款。经美兰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符某锋须限期向原告支付代偿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符某锋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深圳某融资公司向美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然而被执行人符某锋“赖性不改”,对法院的传唤无动于衷,拒不履行。
8月23日上午,执行干警前往符某锋住所地,将正在家中的符某锋拘传带回法院。到了法院,依然存有侥幸心理的符某锋不慌不忙地与执行干警周旋,想要以各种理由蒙混过关。直到执行干警宣读拘留决定书,符某锋一下子慌了神,主动提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并称自己有还款意向。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符某锋先行给付2000元,剩余的3000元于9月18日前还清。至此,案件顺利达成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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