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新增6处电子警察 用于抓拍机动车占用公交专用道,9月26日起启用
□特约记者陈世清通讯员林馨钟玲见习记者符小霞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海口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了保障公交车路权优先、运营效率提升,为广大市民提供快捷的公共交通出行服务,海口交警决定于9月26日起,正式启用6套电子警察设备,用于抓拍机动车占用公交专用道违法行为。
对于在限行时段内(工作日7:00-9:00和17:30-19:30)违反禁令占用公交专用道通行的行为,海口交警部门将利用电子警察系统严格抓拍,形成车辆违章数据,上传到交警支队管理平台,作为处罚证据,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第3项的规定,处以100元罚款的处罚,记3分。
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所处路段
龙昆南路-城西路口南向北路段
龙昆南路-城西路口北向南路段
海甸五西路-怡心路口东向西路段
海甸五西路-怡心路口西向东路段
南海大道-华庭路口东向西路段
南海大道-华庭路口西向东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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