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火”摩托车列入日常巡查整治 5人因无证驾驶被拘留
海口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鬼火”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10月11日至12日,海口市共查获12辆“鬼火”摩托车,行政拘留无证驾驶人5人,责成监护人或校方加强教育监管7人。
□本报记者赵莎
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林馨钟玲
文明交通行动
10月11日至12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华大队执勤民警在滨海大道、火车东站站前路、大同路等路段先后查获10辆“鬼火”摩托车。经查,驾驶人吉某建、田某宁、刘某省、黄某庆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属于无证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95和99条,以及《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的规定,民警对4人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和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一律合并处以罚款1600元的处罚,扣车,并处15日拘留。对其余6名属于未成年或在校学生的驾驶人,经民警批评教育或处罚后,责令其监护人或校方加强监管教育。
10月12日,执勤民警在城西路、丘海大道等路段查获2辆“鬼火”摩托车。经查,其中一名驾驶人陈某天因无证驾驶和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两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合并处以罚款1600元的处罚,扣车,并处10日拘留;另1名驾驶人系在校学生,执勤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600元的处罚,扣车。经批评教育后,责令其校方加强监管。
据悉,为巩固整治成效,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已将“鬼火”摩托车的整治列入日常巡查整治的对象之一,将全力遏制“鬼火”摩托车的违法势头,维护海口市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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