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煽动村民阻拦工地施工涉嫌敲诈勒索100万元海口一团伙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3月初某天,被告人甘某民带领甘某团、甘某坤等队委及大某村二队部分村民约20多人前往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和风某园项目二期工地阻拦施工,甘某民当众推倒长约2米的铁皮围墙。
3月中旬某天,在和风某园一期项目部办公室,甘某民带领甘某团、甘某效等人以村民拦路、阻拦施工为要挟,向被害人林某某、吴某索要土方工程项目,两被害人不同意让予土方工程项目,被迫承诺待工程完工便给甘某民、甘某团等队委100万人民币,同时要求队委保证其本人及村民不再阻拦施工、阻拦工程车。8月中旬,因甘某民提出的100万元分配方案被其他队委成员否决,甘某发便主动带头出面,决定组织二队村民到工地阻拦施工,要求开发商重新谈判工程款分配事宜。9月3日,为索取钱财,甘某发带头组织二十多人阻拦工程车正常运输,造成该项目土方被迫停工。次日,甘某民、甘某发带领甘某团等队委和多名村民来到和风某园项目部,向林某某和吴某以赞助款和协调费名义敲诈勒索100万元;被害人被迫同意,同时承诺工程完工后再支付给甘某民25万元。当日,吴某向甘某发转账2万元,林某某向甘某效支付现金3万元。9月7日,林某某向甘某发转账50万元,该50万用于全体村民集体私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甘某发、甘某民、甘某团等12人组织领导伙同他人多次煽动村民堵路阻拦工地施工,敲诈勒索公私财物100万,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属于恶势力团伙犯罪,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新闻推荐
王业侨在三季度经营分析会上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紧盯重点难点以“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为抓手全力攻坚第四季度
本报海口10月17日讯(记者余美君高莹)海垦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业侨在今天上午召开的三季度经营分析会上,深入分析研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