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拖欠电费19万元被停电》 (详见本报昨日7版) 停电导致停水,业主心累
□实习生杨玉径记者罗晓宁
本报讯昨日,本报报道了琼山区文庄路政府大院小区没有物业管理,导致小区拖欠19万元电费被停电一事。记者进一步了解发现,由于缺乏电力,该小区昨日中午已停水。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琼山区文庄路政府大院小区走访,看到在小区入口处门岗室的玻璃上张贴着通知单,上面显示,“截至10月12日,该小区已拖欠我公司水费、污水费、垃圾费共计75789.92元(不含违约金)。截至10月30日,如果小区业主还没有结清所欠水费,将采取暂时停止供水措施。”
小区业主林先生告诉记者,小区从16日上午10时许就被断电了,昨日中午不知为何停水了,大家都担心是供水公司提前停止供水了。
随后,记者从供水公司了解到,因缺乏电力,该小区抽水设备无法使用,进而导致小区停水,并非供水公司提前采取停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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