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碎豪车玻璃行窃男子获刑11个月
南国都市报热线966123讯(记者王天宇通讯员王倩)90后男子张某砸车窗盗走共价值2706元的手机和现金,近日,他被海口美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2017年3月24日2时许,张某在海口大致坡镇,用石头砸碎苏某停放的奔驰越野车副驾驶车窗玻璃,偷走一部手机及500元现金。
张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他在刑满释放当日被民警控制。
美兰区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2706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同时判令张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27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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