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车堵路向香蕉园老板要钱吃喝石山镇“黑老大”领刑
南国都市报10月22日讯(记者王天宇通讯员曾洁爽)10月22日上午,海口市秀英区法院分别对两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共9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十个月至三年二个月不等刑期。
2016年5月,被告人林某立、苏某兴、吴某雄、吴某军、林某富等人为了向香蕉园老板索要钱财吃饭喝酒,在香蕉成熟时,到被害人沈某建经营的香蕉园道路出入口处阻拦运输香蕉的大货车驶离,沈某建被迫拿出3000元请被告人吃饭喝酒。
秀英区法院认为,林某立、苏某兴、林某禹等7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胁迫手段在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为非作恶,对7名被告人判处一年十个月至三年二个月不等刑期。
另一起案件中,2018年8月份,吴某芳与“小么宣”一伙人因琐事发生矛盾,遂纠集吴某瑾、吴某天、王某帝等人砍“小么宣”一伙人。
秀英法院审理认为,吴某瑾、吴某芳与其他同伙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吴某瑾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吴某芳以判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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