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官社区北街4号诚志大厦D4-16楼征收补偿事宜的公告
2015年12月2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作出琼山府【2015】15号《关于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决定对项目涉及道客社区、北官社区、米铺社区和塔光农工贸区域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属物依法征收,北官社区北街4号诚志大厦D4-16楼(征收编号为D4-16楼)位于征收范围内。现有冯金龙、符兰凤向本机关主张权利,主张北官社区北街4号诚志大厦D4-16楼系其二人出资建设,其二人系北官社区北街4号诚志大厦D4-16楼的房屋所有权人。本机关拟认定冯金龙、符兰凤为北官社区北街4号诚志大厦D4-16楼的被征收人。如有异议,请自登报之日起七天内向我机关提出书面异议及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交则视为对该房产及土地权属无异议,本机关将依法进行拆迁、补偿。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超
联系电话:13876323836
联系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环湖路道客二里红城湖拆迁指挥部
海口市琼山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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