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琼0105民初6245号
洪在稳:
本院受理原告张先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2月10日上年9时00分在本院少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0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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