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快执组简案高效执结 东方法院快执快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本报讯(记者董林通讯员黄少玲)记者11月19日获悉,东方市法院执行局从立案到结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做到快执快结,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据了解,东方法院于10月23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符某标与被执行人唐某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法官向唐某宏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督促唐某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依法查询其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等信息,发现有一处房产可供执行。然而唐某宏一再表示其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欠款。为维护法律权威,11月15日,东方法院决定对唐某宏实施司法拘留,唐某宏迫于强制执行压力,通过刷卡支付3.8万元案款给申请执行人符某标。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据悉,为落实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东方法院执行局借鉴琼山法院的经验,按照“1+1”模式(1名法官+1名书记员)成立快执组,所有简单执行案件自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办结,做到简案快执行,确保执行工作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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