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189家幼儿园入围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本报海口11月24日讯(记者计思佳实习生郑俊云)海南日报记者11月24日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经该市各区教育局初评、海口市教育局抽评,拟认定189所幼儿园为2019-2021年度海口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此次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为11月21日至27日。根据《海口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申请认定为海口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登记性质为非营利性
■取得办园许可证1年以上且年检合格,办园等级评估达到市三级幼儿园及以上
■幼儿园规模不少于3个班
■在园幼儿总数:城市幼儿园不少于90人,农村(乡镇以下)幼儿园不少于60人
■租赁办园的,从申报起至租赁合同到期,期限不少于3年
■认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不高于本市同级别公办自收自支幼儿园收费标准的1.5倍的规定,并同意与教育部门签订普惠性服务协议
■招生规范,班额合规,科学保教,无“小学化”倾向
■管理运行有序,无安全隐患和违规办园行为,3年内无处罚记录
■海口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次申请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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