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装“款姐”假托“项目”骗钱财 触犯刑法入牢笼
做人要老实本分,做事要脚踏实地,不能为谋求一时之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亲友钱财。诈骗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违反国家相关法律,任何人只要触犯法律必将受到处罚。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获取钱财才是我们每个公民要做的。本期《检察官以案说法》讲述一起虚构事实诈骗钱财的案例。
□陈太蒋吴淑骁卢秋君吴海旺
开豪车住豪宅
重金打造成“款姐”
李某倩和前夫潘某于2014年相识,但潘某家人一直反对他们在一起。为取得潘某家人认可,同时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李某倩谎称自己家开公司,家境很富裕,并开始将自己打造成有钱人的样子,出入高档场所消费、出行豪车、居住高档小区、雇司机请保姆……然而,这些都需要大花销、开支。
无工作、收入的李某倩为持续维持自己“富家女”的形象,2018年5月,她以“低价购房”为由诈骗其朋友李某妮。李某倩说,在与李某妮聊天过程中,得知李某妮要购房,她谎称有位领导以78万元低价,出售位于海口御海湾的一套一百多平方的房子,她可以帮忙介绍给李某妮购买。
“那边的房价可不便宜,一套这样的房子至少要上百万。”李某妮对李某倩的说辞半信半疑,但考虑到认识李某倩多年,且李某倩看起来家境似乎很富裕,出门开豪车,看穿着打扮不像是要骗人,加上两人的老公都是战友,她相信了李某倩。
李某妮与其老公商量过后,夫妻两人给李某倩先交了23.5万元,剩下的通过公积金向银行贷款按月还。很快李某倩让他们把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交给她,并让等她的消息。
编造“低价购房”
谎言终被拆穿
几个月过去了,事情一直没有新进展,李某妮开始催促李某倩赶紧落实,而李某倩一直找借口搪塞。“房子事情正在办理,就差银行贷款这事了,现在银行贷款有点麻烦。”李某倩让李某妮不要着急,再等等事情就办好了。
同年10月,李某妮等急了,生怕钱被李某倩骗走,她谎称家里急需要用钱,让李某倩把钱还她,结果李某倩说她给的钱都花完了。在要求李某倩还钱无果下,李某妮向警方报案。
警方对李某倩进行调查,李某倩编造的谎言被慢慢揭开。最终事情败露后,李某倩向警方投案自首,坦承自己作案经过。“我认识一名售楼员,经常和她聊到买房,刚好李某妮也要买房,所以就编造"低价购房"的谎言骗她。”李某倩说,李某妮给她的钱已全部用于租房、租车以及个人其他花销。
多位朋友被骗
数额巨大
海口一家租车公司负责人证实,李某倩自2014年开始陆续在该公司长期租用路虎、奔驰等豪车,且每辆租金每日上千元。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2016年至2018年10月期间,李某倩光租车费就花了将近100万元。李某倩先后骗取李某妮共计23.5万元,还编造低价购房、项目投资等各种谎言,先后诱骗其朋友杨某颜、李某渝、刘某飞、陈某花、林某等人共计200多万元。
经过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对案件证据、事实及定性综合分析,李某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2019年7月8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倩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李某倩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分别退赔被害人财物。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受害人之所以上当受骗,是因为深信“有关系”“走捷径”的谎言,而犯罪分子能够屡屡得手的原因,主要是利用了受害人“少花钱买好东西”的心理。诈骗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对受害人及其家庭造成严重影响,法律对这种犯罪行为严惩不贷。对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切勿相信低价买房、低投入高回报等谎言,更不要相信身边朋友的“甜言蜜语”,对于“先交钱后办事”套路,更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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