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可帮买单位指标房 五旬男子诈骗5万余元,获刑3年
□实习记者吴佳穗记者罗晓宁通讯员王娇
本报讯海口一五旬男子以帮忙购买单位指标房为由,骗取朋友5万余元。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邢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责令邢某退赔被害人冯某人民币52550元。
2013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间,邢某多次在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某老爸茶店与冯某喝茶聊天,虚构有能力帮忙购买海口市某局单位指标房事实,骗取冯某信任后,以打点关系需要活动费为由,骗取人民币52550元。
今年5月5日,邢某被公安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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