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遇交警 冲卡被拘役
本报1月5日讯(记者高潮通讯员王倩)海口一车主喝酒后竟开车上路,途中被执勤交警拦下后拒不接受检查,驾车冲卡逃跑。近日,美兰区法院判决龙某云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9年3月9日晚,龙某云和朋友卓某等人在美兰区美祥路某店吃饭喝酒。饭后,龙某云驾驶小轿车载着朋友卓某等人离开,途经美兰区国兴大道华夏银行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下检查。龙某云拒绝配合检查,驾车冲卡逃跑。执勤交警追至美兰区群上路路段时,将龙某云查获。经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对龙某云的血液进行鉴定,其血样中酒精含量浓度为151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
美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龙某云醉酒后在公共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龙某云拒绝配合检查,驾车冲卡逃跑,不宜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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