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车刚修好就自燃 4S店不认同消防部门起火原因认定不愿担责,律师称权威机构认定有证据效力
宝马车主高东才近日向本报反映,他的车在海口绕城高速上发生自燃,驾驶座后排基本上被烧毁,消防和交警部门认定起火原因均为车辆燃油泵控制线接头过热引燃周围可燃物起火。然而宝马4S店海南宝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却坚称是车主私装GPS接线不规范造成的,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对此,律师表示,消防部门是权威机构,起火原因认定具有证据效力。
宝马车刚修好就在高速路上自燃
1月1日10点多,高东才驾车正常行驶在海口绕城高速丘海大道至秀英大道路段时,突然闻到比较刺鼻的焦味,随后发现大量的浓黑烟雾从车辆的后座飘到驾驶室。发现情况不妙后,他赶忙将车辆靠右停下,从车内取出小型灭火器对着冒浓烟的后座喷洒,但他的宝马车后方的右挡风玻璃、后车窗以及后座的皮椅最终还是被烧熔了。
高东才告诉记者,这辆宝马车是几年前买的,平时也会定期做一些车辆保养。自燃的前几天,4S店通知他说车子有问题,他把爱车送到4S店维修,自己也没想到刚把车从店里拿回来,就发生了这样的事。
高东才向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他2019年12月27日一大早就收到4S店的短信,告知他的宝马3系车目前有可能存在燃油箱技术升级问题,目前厂家向4S店提供存在风险的车辆名单,所以4S店通知他。
2019年12月30日,他把车子开到南海大道的宝马4S店,4S店给他做燃油箱(压力损失)检查和VHC车辆健康检查。
4S店不认可消防部门《火灾事故认定书》
3月31日,高东才带着海口市消防支队秀英区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来到南海大道137号的宝马4S店海南宝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火灾事故认定书》对火灾原因认定为:燃油泵控制线接头过热引燃周围可燃物起火。4月1日,他从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拿到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起火事故原因的认定也是因车辆燃油泵控制线接头过热引燃周围可燃物起火,属于意外事故。
然而4S店不认可认定书,表示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月17日给出的车辆起火原因为维修时使用了不当的接线方式,导致导线过热起火。未发现车辆存在相关技术故障或质量问题。对此,4S店的何经理表示,车辆自燃是高先生私自加装了GPS,由于接线不规范才引起短线起火的,所以4S店方没有责任。但是高先生如果考虑购买新车,4S店可以在价格上做出优惠。
高东才对于4S店给出的答复非常不满意,他告诉记者,在4S店出具的VHC车检概要上,有右前三角板缺失、PDC故障线路断路、发动机有断火现象(燃油泵)、气门室盖渗油等5个项目描述。燃油泵被检查出了问题,消防也认定是燃油泵控制线接头过热引燃周围可燃物起火,4S店竟然推卸责任。
高东才表示,车子开得好好的,要不是4S店通知他说车子有问题,他才不会来店维修。刚维修好开回去,车子就在高速上发生自燃了,4S店和厂家都还说不是他们的问题。“他们这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分明是在推卸责任!”高东才气愤地说。
目前,高东才已向12345热线投诉此事,该投诉已转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律师:权威机构消防部门认定有证据效力
汽车发生“自燃”事件该由谁担责?海南省威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鲁南表示,车辆自燃必然涉及经济损失问题,消费者可以直接要求或者诉讼经销商或者汽车生产商赔偿,当然这需要有权威机构出具的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
李律师认为,消防部门是权威机构,对起火原因认定具有证据效力。在此次宝马自燃事故中,消防和交警部门已排除人为因素,既然消费者已经被排除人为因素,没有过错就不应该承担损失。汽车自燃没有人为因素,就只有本身的质量问题,且消防和交警部门都已认定是车辆燃油泵控制线接头过热引发的自燃起火,为此,厂方理应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如果对在车辆自燃的原因存在争议,双方还可以协商找第三方确定事故原因,即有该类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确定车辆自燃原因。目前在多地已发生宝马汽车自燃的类似事件,也希望能引起宝马官方的重视,毕竟不能漠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啊。
新闻推荐
南国都市报、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4月10日讯(记者王天宇通讯员王松林)近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