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改成厕所 法院判决拆除
南国都市报、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4月13日讯(记者王天宇)日前,家住海口市琼山区一小区的业主张某很糟心,起因是楼上住户把阳台改建成了卫生间,协商无果后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楼上邻居拆除卫生间。
张某与李某都居住在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某小区内,张某居住在705房,李某在805房。805房位于705房的正上方。李某将房屋南侧阳台改建为卫生间。张某认为李某的改建行为,使得原本不具有防水条件的阳台楼板和排污管道超负荷承担了防水功能,影响了自家的居住安全。张某向李某协商无果后,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楼上邻居拆除改建的卫生间。
海口市琼山区法院认为,李某对其住宅阳台进行改造,将阳台地面抬高,通过水泥砂浆铺设,势必增加阳台楼板的负重,对结构安全会造成影响。此外,排污管道途经张倩主卧室上方,违反了建设部的有关规定,且有违公德,影响了张某的起居生活。李某应拆除位于阳台的卫生间。因此,法院依法判决李俊拆除南侧阳台的卫生间。
一审宣判后,李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海口中院经审理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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