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慎碰到 树枝掉落 雨水打到 哔哔哔电动车报警器制“噪”有的半夜狂响半小时
南国都市报、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记者王康景文/图
现象
小区电动车报警器
半夜“乱叫”噪音扰民
“电动车充电棚距离我家仅一米多,小区电动车多,很多住户是深夜才回来,挪车充电,不小心就碰到旁边车辆,电动车报警器就不停“哔哔哔”地响,把家人吵醒。”在海口红城湖路港苑小区,住在一楼的业主冯先生吐槽电动车报警器噪音让家人不堪其扰,他曾多次投诉,物业建造电动车棚太靠近他家。
对此,小区物业表示,小区共有300多辆电动车,平常停车位比较紧张,有的车主习惯开启报警器,噪音扰民偶有发生,不过物业已经在充电桩位置张贴公告提醒住户不要开启报警器。
在海口金牛生态小区和金岭花苑小区,也有一些业主向记者吐槽,有人将电动车停放在楼下,夜间时不时电动车报警器就会响,有的报警器响的时间比较久,如果车主不及时发现并关闭,就会长时间扰民。海韵裕都小区有业主投诉称,有的电动车报警器响半个小时。
走访中,不少市民吐槽,除了车辆被触碰触发报警器响外,雨天雨水从高处滴落击打在电动车上,或大风天气枯树枝掉落到电动车上,都会触发报警器的“嗓门”。
记者通过海口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平台搜索相关投诉办件发现,今年以来有关电动车报警器噪音扰民的投诉不下30起。
探因
1
业主:车丢了物业不赔,得开着报警器
小区内电动车报警器的噪音饱受住户诟病,那么,为什么住户将电动车停放在小区时还要坚持要开启报警器?采访中,不少电动车车主表示,因为担心车辆丢失或电池等关键部件被盗。
“小区物业虽然没有收取电动车管理费,但这也意味着车辆如果被盗或损坏,物业是不会赔偿的,大家肯定比较担心车被偷走,所以锁车后仍然开启报警器。”海口金岭花苑小区住户陈女士说,尽管小区修建的电动车棚安装了监控和智能门禁,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保护作用,但车棚空间有限,很多住户不得不将电动车停放在楼下的空地,无人看管,因此开着报警器。
2020年1月3日凌晨,海口秀英区海港路逸海楼小区连续丢失2辆电动车,物业方面表示,住户只是购买了充电卡而没有缴纳电动车管理费,尽管小区安保存在疏忽,但如果业主坚持索赔,只能等警方调查结果出来后或者通过司法途径索赔。
2
物业:禁止开报警器无奈车主不配合
在海口桂林下路一小区,有业主车辆被盗后,物业称已在车棚告示只收取充电费,如有车辆损坏丢失概不负责。
此外,在一些小区,即便是业主按月缴纳停车管理费,但电动车被盗或被损坏后,物业也不会照价赔偿,这也是一些电动车车主不满意的地方。
不过,有小区物业则抱怨住户不听从物业劝阻和安排,即便张贴了禁止开启报警器的提示,很多住户依然视而不见。“我们小区收取电动车停车管理费25元/月,电池被盗的,物业全额赔偿;整车丢失的,物业酌情尽量全额赔偿,有的甚至会赔偿2000至3000元。但即便如此,有的住户还是要开启报警器。”海口港苑小区物业表示。
对策
安排保安及时关闭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有的小区物业为应对电动车警报器噪音问题,警报器响后,业主可拨打安保办公室电话,让保安到场核查。“电动车上有个总电源开关,一般我们到场后,就将电动车的电源开关关闭,如果关不了,而且电动车又不自动暂停报警的,我们就把车抬走。”金牛生态小区安保人员说。
“平时我们接到这样的投诉,一般是安排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到场要求物业管理方整改,加强监管,比如设置警示提示,备存电动车主联系簿,及时联系车主关闭报警器。”海口大同街道办有关负责人介绍。
律师
物业收停车费
应该履行管理职责
按照《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物业与小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应包括物业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物业的维修养护要求等内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制度和制订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并根据物业服务合同配备相应数量的安全防范工作人员。没有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造成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海南天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文平认为,已缴纳停车费和物业费的,物业应谨慎履行管理职责,对停在小区公共区域的车辆的安全进行巡查和监控。巡查和监控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并阻止业主车辆被偷,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交停车费的,物业公司对业主车辆的安全保障义务较少,如果物业服务合同没有相关约定的话,不宜让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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