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限期支付上贤沙亮棚改项目回迁铺面回购款的公告
被征收人现场编号小区铺面号上贤村经济社B1、B2、B3、B4、B5、A77、A47、A47-1、A47-2、A47-3盛贤景都一层1-101、1-102张小玲、沈铭江、沈铭森C88盛贤景都一层1-117陈维生、陈维兴、陈维林B131、BJ21、B137、B131-1盛贤景都一层2-120
美兰区上贤沙亮棚改项目回迁铺面的被征收人:
上贤沙亮回迁安置铺面位于美祥路南侧盛贤景都,铺面竣工交付至今将近三年,已符合交房条件,且我机关已数次督促你们交付回购款,但你们至今仍未办理付款领房手续。现我机关依法向你们通知,公告送达下列附表所列的未支付铺面回购款的被征收人,请附表所列的被征收人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前往美兰区房屋征收局办理铺面结算、付款及签领手续(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群上路62-2号八楼,联系电话:31000996、31000125。)逾期未领取的,视为已送达。
附表: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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